论犯罪所得没收的司法证明
冯俊伟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
编者按
原文载于《法学杂志》2025年第3期。
内容提要:从近年的立法和实践来看,我国刑法关注的领域已经从定罪与量刑扩展到犯罪所得没收,与犯罪所得没收相关的程序规范、证据规范应当同步发展。传统证据法主要围绕犯罪构成展开,缺乏对量刑证明和犯罪所得没收证明问题的关注。犯罪所得没收的实体法规定确定了新的证明对象,扩大了证据范围,也推动了证据法的新变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案的犯罪所得没收与被告人不在案的违法所得没收的法律性质不同,两者在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等方面也有所不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应当重视和完善与犯罪所得没收相关的证据规范。
关键词:犯罪所得;证据法分化;司法证明;对物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