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代检察履职机制
谢鹏程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
编者按
原文载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5年第3期(与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赵常伟合著)。
内容摘要:健全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机制是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必然要求。根据党中央、最高检的改革部署和检察工作实际,厘清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机制的核心要义、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是把握新时代检察履职机制的理论前提。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借鉴和运用科层制理论、社会系统论等,对依法一体履职与依法综合履职机制的内容及关系进行学理建构,是筑牢新时代检察履职机制的理论基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结合,统筹推进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推进新时代检察履职机制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于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检察履职机制;检察工作机制;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检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