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赵恒副教授在《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最新理论成果
时间:2024年09月01日 21:42        发布人:        浏览:

监察体制改革视域下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新发展

赵恒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者按

原文载于《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

内容摘要: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发生重大调整,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适用备受关注。2021年《监察法实施条例》将履行公职的人民监督员纳入监察范围,确立了人民监督员作为监察对象的法律地位。人民监督员行使的监督权属于公权力。对此,宜从监督权力和维护公益两个维度进一步证成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必要性。未来,顺应《监察法》第一次修改的趋向,健全符合人民监督员作为监察对象之法律地位的制度新方案:首先,转变理念认知,规范人民监督员行使公权力的主要形式及其限度;其次,确定人民监督员不当用权的法律责任,调动其秉公用权的主动性;最后,提高人民监督员履职用权的素能,重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与考核等工作的质量。

阅读原文:《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目次及摘要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