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反经济胁迫条例》:
制度设计、合法性及我国因应
黄世席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者按
原文载于《德国研究》,2024 ,39 (04):76-94页(与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尚轩宇合著)
内容摘要:欧盟于2023年底出台《反经济胁迫条例》以应对第三国“经济胁迫”。该条例为欧盟主动采取应对措施对抗第三国“经济胁迫”提供法律支撑,是欧盟基于战略自主思想在日益紧张的地缘政治形势下维护政治、经济安全的又一次尝试。虽然表面上该条例的措辞与国际法保持一致,但由于其针对的“经济胁迫”实际上难以构成国际不法行为,或将导致根据该条例采取的应对措施违反习惯国际法,并与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相抵触。对此,我国应有的放矢地深化中欧经贸合作,进一步加强涉外法律体系建设,优化涉外法律与国内法、国际法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完善涉外经贸措施的国际法释明工作,积极应对潜在国际经贸摩擦。
关键词:经济胁迫;国际不法行为;反措施;习惯国际法;WTO规则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重点项目“国际投资条约中的国家安全条款研究”(项目编号:20FFXA006)的阶段性成果; 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项目编号:202206220133)资助